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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剑杰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0-12-20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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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嵊州市剑杰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嵊州市人民法院20201126日裁定受理嵊州市剑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嵊州市剑杰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1217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60336号公告,确定债权人应在2021220日前20,向嵊州市剑杰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33930分在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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