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预重整延期公告
2021-03-25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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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越美预重整期限延至2021年6月16日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下称“诸暨法院”)根据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下称“越美商贸城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2020)浙0681破申246号《决定书》,受理越美商贸城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越美商贸城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同时决定从2020年12月17日起至管理人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之日止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
预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越美商贸城公司进行了引进投资人、续建单位、包销单位以及同抵押权人、担保债权人等大额债权人磋商谈判等工作,目前越美商贸城公司在管理人的协助下已经初拟了预重整方案。现预重整期限已至,但该方案尚需与债权人进一步磋商,管理人为维护已取得的利好成果,遂向诸暨法院申请延长越美商贸城公司预重整期间。
2021年3月16日,诸暨法院作出(2020)浙0681破申24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预重整期限延长三个月至2021年6月16日。
现管理人就上述事项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