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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红一方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1-07-08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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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嵊州市人民法院2021628日裁定受理绍兴红一方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绍兴红一方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76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68320号公告,确定债权人应在2021816日前16,向绍兴红一方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8243时在嵊州市人民法院十三审判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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