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1-07-12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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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7日裁定受理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7月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681破56号公告,确定债权人应在2021年8月9日前,向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以网络方式在线上(“破产清算系统”)召开。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