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润丰化纤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告
2021-09-02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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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浙江海润丰化纤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 告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下称“诸暨法院”)根据浙江海润丰化纤有限公司(下称“海润丰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浙0681破申78号《决定书》,受理海润丰公司的预重整申请,由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海润丰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海润丰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0月8日前向管理人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债权登记材料。现场及邮寄提交债权登记材料的地址均为浙江省诸暨市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办公室),邮政编码:311801,联系人:俞鲁烽律师(18258588503)、顾行行律师(15905815189)。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润丰化纤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