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2-09-08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资讯概要:
公 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 29日裁定受理其申请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 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年10月31日(含 31日)前,向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时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1: 30,下午14: 00 - 16: 30;申报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邮政编码: 311800;联系人及电话:顾行行、何雨梦;手机:15905815189、18367523589,邮箱:zhenbanglaw51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4: 3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 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伯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