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佩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公告
2022-09-09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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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公 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根据鲁佩娟的申请,于2022年8月24日裁定受理鲁佩娟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鲁佩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的管理人。鲁佩娟的债权人应当在2022年9月19日(含 19日)前,向鲁佩娟管理人【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 至11: 30,下午14:00至 17:00;申报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及电话:戚璐莎,丁天甲;联系电话:18258012893、13757558522,邮箱:zhenbanglaw51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鲁佩娟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鲁佩娟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鲁佩娟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 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
特此公告
鲁佩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