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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3-04-24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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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王一女的申请,于2023年4月23日裁定受理王一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王一女的申请,于2023年4月23日裁定受理王一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王一女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5月11日前,向王一女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何雨梦;联系电话:18367523589)申报债权。诸暨市人民法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王一女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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