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Bankruptcy Manage

蒋浙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资料下载

2023-10-08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关注「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那些事儿,早知道

资讯概要:


      

 

嵊州市人民法院根据蒋浙明的申请,于2023年9月22日裁定受理蒋浙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3年9月25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蒋浙明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0月18日前,向蒋浙明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戚璐莎;联系电话:15926479528)申报债权。嵊州市人民法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蒋浙明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嵊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时在嵊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蒋浙明债权申报材料.docx

蒋浙明债权申报须知.doc

蒋浙明公告.pdf

蒋浙明裁定+决定书.pdf

2023-10-23终结程序裁定书.pdf




公众号
热线
搜索
邮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