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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松根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资料下载

2024-08-12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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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根据华松根的申请,于2024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华松根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华松根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8月16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 楼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戚律师;联系电话:15926479528)申报债权。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华松根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28日15时在上虞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裁定、决定

2024-7-26华松根裁定书.pdf

2024-7-26华松根决定书.pd

公告

华松根一债会公告.pd

债权申报材料

华松根债权申报材料.docx

华松根债权申报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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