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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7-11-27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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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2017年11月2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为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7年11月2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为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2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女口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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