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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8-05-09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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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精工阀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月4日裁定受理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为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管理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精工阀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月4日裁定受理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为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4月19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交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在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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