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琴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4-12-07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资讯概要:
浙江三琴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告
管理人公告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诸暨雷诺·菲儿服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4年11月17日裁定受理浙江三琴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4年11月17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江三琴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你(单位)应在2014年12月22日前,向浙江枝来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8-10号(诸暨市人民法院斜对面);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鲁烽(手机号码18258588503)、赵丹(手机号码15957585855)、申报办公室电话: 0575-87375177、传真:0575-8728271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2时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三琴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
1、法院受理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法院债权申报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4、债权申报须知
5、债权申报表
6、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9、债权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