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料下载
2019-08-01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资讯概要:
2019年5月7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6月5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交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 ...
债权申报材料
2019年5月7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6月5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交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9月6日前,向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及电话:丁天甲(13757558522)、俞鲁烽(18258588503)、何雨梦(18367523589)、申报办公室电话:0575-872827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
附: |
1、法院受理裁定书 2019-5-7 华地建设裁定书.pd |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
3、法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2019-7-26 华地建设 公告.pd |
4、债权申报须知0申报须知.do |
5、债权申报表 1债权申报表.do |
6、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2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do |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 |
8、授权委托书4授权委托书.do |
9、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5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