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06-18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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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嵊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