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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0-06-18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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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0 年7月25日之前,向管理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联系人:顾行行:15905815189、何雨梦:18367523589,邮政编码:311800,申报办公室电话:0575-87282709)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也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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