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Bankruptcy Manage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资料下载

2020-06-18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关注「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那些事儿,早知道

资讯概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资料下载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 年7月25日之前,向管理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联系人:顾行行:15905815189、何雨梦:18367523589,邮政编码:311800,申报办公室电话:0575-87282709)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也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嵊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18日


附:    


1、法院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020-4-15 绍兴中院 决定书.pdf

2020-5-22 交嵊州法院审理 裁定书.pdf

2020-4-15 绍兴中院 受理裁定书.pdf

2、法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0-6-11公告.pdf

3、债权申报表资料债权申报资料

0申报须知.doc

1债权申报表.doc

2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

3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doc

4授权委托书.doc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公众号
热线
搜索
邮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