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元大毛地毯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07-03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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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申请,于2020 年6月3日裁定受理该分行对绍兴元大毛地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绍兴元大毛地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申请,于2020 年6月3日裁定受理该分行对绍兴元大毛地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绍兴元大毛地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9月10 日下午14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
特此公告。
绍兴元大毛地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