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贝利机械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
2016-02-16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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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贝利机械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材料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2月16日裁定受理浙江贝利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贝利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贝利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6年4月1日前,向浙江贝利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及电话:俞鲁烽(18258588503)、丁天甲(13757558522)、申报办公室电话:0575-87375177、传真:0575-872827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附:
1、法院受理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法院债权申报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4、债权申报须知
5、债权申报表
6、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9、债权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