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08-27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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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1日根据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管理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1日根据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管理人。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诸暨市兴嘉服装厂管理人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