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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仕宏大管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

2016-10-02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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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金仕宏大管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材料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浙江金仕宏大管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4年11月17日裁定受理浙江金仕宏大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4年11月17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金仕宏大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你(单位)应在2014年12月22日前,向浙江金仕宏大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8-10号(诸暨市人民法院斜对面);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鲁烽(手机号码18258588503)、赵丹(手机号码15957585855)、申报办公室电话: 0575-87375177、传真:0575-8728271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附: 

1、法院受理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法院债权申报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4、债权申报须知   

5、债权申报表     

6、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9、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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