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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0-09-15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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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裁定受理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裁定受理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 年10月23日(含23日)前,向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 2: 00-5: 00,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 达财富大厦16楼;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顾行行、 何雨梦;联系电话:15905815189、18367523589 )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如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浙江强裕酒业有限公司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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