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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动态 | 我所葛伟栋律师应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邀请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风险调研活动

2021-12-06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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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我所葛伟栋律师应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邀请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风险调研活动

12月2日,我所葛伟栋律师作为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的法律顾问,受邀参加社会保险费征缴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重点走访了建筑企业,与会各方就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比例、现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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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过程中,葛律师提到,2018年7月20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在这样的背景下,税务部门履职风险和企业的用工风险大大增加。一方面,因历史原因,现行社保费缴纳并没有做到全员、全额缴纳,而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税务部门承担起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责,相应的履职风险也随之增加。例如,当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破产时,企业员工因该企业未足额为其缴纳社保费而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税务部门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税务部门重点关注企业申报缴纳情况,当企业出现上述问题时,将成为风险关注对象。现大多数企业为降低社保成本,可能采用派遣、外包、借调等灵活用工模式“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例如,在外地为员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参保,利用行政管理上的区域分割规避征收管理。税务部门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来核实比对企业申报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一旦发现,“两个基数”差距过大,税务部门将要求企业作出合理说明并采取相应征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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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纳合规是一个渐进的、不断完善的过程,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和运用税收征管的先进手段和成功经验,做好社保费征缴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我们作为税务机关法律顾问,要发挥专业特长,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普法宣传、涉税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共同促进依法治税、依法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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