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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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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10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对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1月9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案目前虽为清算案件,但是管理人认为其具备较大的营运价值,其品牌在温州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此外,相关部门希望能够保持新南亚公司的营运价值,债务人也提出了重整的申请。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就相关情况向广大债权人进行了汇报,并得到了债权人的支持。据此,管理人拟定了本次招募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新南亚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浙江省温州市东游路4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晓武,注册资本为10180万人民币,查询工商内档显示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

新南亚公司经营范围为:住宿、茶室、桑拿浴室、KTV服务(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餐饮服务(详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服装、服饰、鞋帽、其他日用品、文具用品的销售。

新南亚公司经营的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是按国家四星级标准设计建造的现代化商务旅游饭店,酒店处于温州市中心区域,东临车站大道,南临东游路,西临近东游新村,靠近温瑞大道,北临东瓯游泳池,近温州市游泳小学;距温州机场约25 公里、距火车南站约20 公里,靠近瓯江,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公共设施齐全,有银行、医院、农贸市场、学校等,周边有天盛公寓、灰桥新村、锦玉园、香榭丽花园等住宅区及智慧谷等综合体,人流量较大,商业氛围较好。

目前酒店拥有各类设施齐全的客房202间(套),设备设施配套完备的多功能厅与各种类型的大小会议室共七个。中餐厅装饰典雅、富丽,共有餐位800多个,以及风格迥异的70多个包厢;西餐厅采用中西合璧风格建造,可同时容纳200多人同时就餐。其它诸如,桑拿中心、室内网球场和羽毛球场、台球室、乒乓球室、棋牌房、健身房、游泳池、美容美发等康体娱乐设施,以及商务中心、大型停车场等综合设施及配套服务项目一应俱全。

二、 重整范围与负债情况

(一)纳入本次重整范围的资产

1、房产与土地使用权

新南亚公司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东游路4号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产不动产,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温国用(2013)第1-300512号,使用权面积为5280.24平方米,房产不动产面积约为34700平方米。

2、商标资产

根据管理人查询,新南亚公司名下共有商标三枚,分别为:

新南亚公司所有的注册号为13984775,商标名称为新南亚大酒店NEWSOUTHASIAHOTELN的商标,该商标的有效期限为2015-07-28至2025-07-27,目前尚处于有效期限内;

新南亚公司所有的注册号为3489929,商标名称为N的商标,该商标的有效期限为2015-01-14至2025-01-13,目前该商标尚处于有效期限内;

除上述两枚商标外,新南亚公司还申请了商标名称为新南亚美高美娱乐俱乐部;NEWSOUTHASIAMGMENTERTIANMENTCLUB,注册号为5083312,目前该商标已被驳回。

3、附属设施设备

新南亚公司除上述不动产资产外,尚有锅炉设备、空调主机设备、配电设施设备等(具体清单以评估报告为准),对于该部分资产由于与新南亚公司的酒店经营相关,故一并纳入重整范围。

(二)其他重整范围内事项

1、破产受理前,新南亚公司向东瓯游泳池与东游新村承租了两处房屋,用于放置锅炉设备、配电设施设备以及空调主机设备等,考虑到上述的附属设备除了放置在该承租房屋外,无其余地方可以放置,且擅自移动附属设备会对新南亚公司的整体资产以及经营现状造成巨大的影响(极大可能造成资产价值的贬值以及营运价值的流失),故管理人暂时维持了新南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租赁合同。对于后续新南亚公司是否能继续承租,需要意向投资人与东瓯游泳池与东游新村自行协商。

2、新南亚公司目前尚处于继续经营状态,公司尚有留守员工19人,该19人名员工的安置问题由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处理,与管理人无涉。

3、破产受理前,新南亚公司将其名下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东游路4号的房产分别出租于四位承租户,用于经营餐饮、KTV、客房以及电竞酒店。此前管理人与各承租户进行沟通后,各承租户同意并向管理人出具承诺,明确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自愿腾空其所承租的房屋。对于后续是否继续出租、租金的收取以及后续腾退谈判由重整投资人与各承租户自行协商。

4、本次重整因债务豁免所可能产生的所得税、重整程序内未申报债权的清偿、重整后企业的信用修复等问题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与相关单位或部门协商,管理人不做任何担保和保证。

(三)申报债权情况

法院受理对新南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开展了债权申报受理和登记、债权审查等工作。截止第一次债权会议前,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12家,接受申报债权金额为962,032,840.74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592,073,389.39元,共4家债权人;税收债权为656,159.41元,共1家债权人。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1、报名条件

1)认可并履行新南亚公司的本次投资招募规则。

2)具备重整新南亚公司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备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不低于1.7亿元现金的付款能力,即资产评估价的八折)。

3)报名主体无未结被执行案件,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破产企业的其他要求。

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17时止。

报名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

联系电话:

丁律师 13757558522

律师 18717769953

邮箱地址:

zhenbanglaw@qq.com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容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书面报名函,载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主体简介、重整投资意向陈述等内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公民报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附上资信证明、资产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可以体现资金实力的履约能力证明,以证明具有投资实力(具备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不低于1.7亿元现金的付款能力,即资产评估价的八折)。

管理人认为需要投资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3)初审及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书面告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以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100万元保密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函件后5日内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100万元保证金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放弃尽职调查,后续意向投资人不得以未进行调查为由对抗管理人或其他第三人。

(4)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确定托底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在2022年4月10日17时之前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的资金、经营方案等,其中投资的资金最高者确定为本次招募的托底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托底协议并缴纳500万元托底保证金(含前述已缴纳的100万元保密保证金)

(5)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

管理人根据托底重整投资方案、债权人沟通情况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除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需要经过竞价程序确定外,其他重整计划内容已经明确),经托底重整投资人确认后报债权人会议表决。

(6)重整竞价

重整计划草案(除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需要经过竞价程序确定外)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根据确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竞标,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最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除托底投资人外,其他意向投资人参与竞标,需向管理人缴纳500万元保证金,方可参与,未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竞价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无人参与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投资价格的竞价,则托底重整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托底投资价为重整价格。

(7)签订重整协议

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特别说明

1.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仅作招募之用。

2.公告内容不适用招投标法。

3.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新南亚公司管理人。


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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