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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动态 | 振邦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越美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入选2021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2-03-30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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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振邦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越美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入选2021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

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情简介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府院联动;特殊“共益债”模式

 

【受理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斯丽英、荣文华、周超

 

【管理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美公司)系诸暨市知名企业,经营范围为市场投资开发建设等,其投资开发的诸暨商贸城物流轻纺城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逾20亿元,系“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浙江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近年来,越美公司因对外担保涉诉,大量资产被查封、冻结,企业资金链断裂,2015年7月项目停工。2020年12月1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越美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审理情况】

 

越美公司在陷入困境后多次自救无果,通过属地政府部门诸暨市商贸城建管委向诸暨法院提出了纾困解困诉求,诸暨法院与市风险办、商贸城建管委多方联动,综合考量,提出以预重整模式为企业纾困,化解债务危机。随后诸暨法院通过听证程序征询了越美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于2020年12月17日受理了越美公司的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共收到申报债权411家,其中购房户83家,申报债权总额高达14.36亿元,管理人核定债权总额为12.44亿元。面对购房户、承租人、实际施工人、建筑工人、材料商、民间借贷债权人等多元利益纷争,诸暨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操作指引(试行)》,确保预重整有序推进、有章可循,为企业自主协商和谈判提供公信平台;商贸城建管委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协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在规费减免、税收优惠、预售恢复、协调按揭贷款等方面发挥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作用。诸暨法院还指导管理人充分尊重债务人的主导地位,辅助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进行商业谈判,最终,在综合考虑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偿债能力等多项因素的前提下,各方达成了一揽子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盘活资产实现重新销售的预重整方案。方案明确债权人自愿减免债权3.32亿元,另有5家关联债权人(债权金额2.59亿元)自愿将清偿顺位劣后,并同意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作受偿,越美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际需要清偿的债权金额缩减至6.53亿元;为进一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除现金清偿外,允许债权人自行选择房屋抵偿的清偿方式且在招募续建施工单位时设置以房屋抵偿工程款的条件。同时,诸暨法院在本案中积极探索特殊的共益债务模式,在成功招募投资人同时,引导投资人受让债权以解决在建工程抵押等问题,防止企业再次陷入僵局,推动了商业谈判与庭外和解无缝衔接,关联问题一揽子解决。2021年7月7日,诸暨法院裁定越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同年8月13日,越美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部分债权人同意减轻越美公司担保责任,为保障担保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时,对普通债权组再行细分,分为对外担保债权、自愿留后债权、其他普通债权三组表决。最终,《重整计划草案》经各债权组表决高票通过,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的清偿方案,确认无争议的9.12亿元债权将100%受偿;8月31日,诸暨法院裁定批准越美公司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通过预重整程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引领企业走出困境的典型案例。诸暨法院在程序推进过程中遵照意思自治原则,以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预重整程序启动及“退出”机制的设置上,充分尊重债务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意愿,并为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多方商业谈判创造良好环境、搭建公信平台。同时,根据不同债权人的权利需求,创新分组表决方式,缓解了越美公司的偿债压力,提高了越美公司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也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充分保障了担保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诸暨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律为基础规范,考虑商业习惯等因素,推动形成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企业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支持、法院指导、企业自主、管理参与”的新型预重整模式,既实现了司法程序的价值,又体现了综合治理的优势,走出一条企业纾困解困的特色道路,使陷入重重债务的企业涅槃重生,是优化诸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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