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 探索创新 诸暨市保护利用风险企业无形优质资产取得新成果
2016-09-30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资讯概要:
2016年9月30日下午,随着债权人会议主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代表冯海娟宣布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参与破产企业服务、探索保护风险企业无形优质资产取得新成果,也为诸暨市企业风险化解处置探索开辟了新路径。 ...
2016年9月30日下午,随着债权人会议主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代表冯海娟宣布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参与破产企业服务、探索保护风险企业无形优质资产取得新成果,也为诸暨市企业风险化解处置探索开辟了新路径。
振越建设系诸暨本土一家大型的建筑企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因企业经营不善加之资金链断裂而出险,2016年1月2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于振越建设的破产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
由于该案涉及各类债权人数261人、金额20余亿元,涉及到各地在建工程106个、民工10000余人,同时众多的挂靠施工合同已形成复杂的合同和利益链。若采用传统清算方式,不仅使得振越建设面临高额的赔偿,债权清偿率大幅下降,而且使企业无形优质资产直接消亡,现有生产力极大破坏,甚至会直接影响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稳定。
为取得破产效益最大化,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多次与诸暨市市政府、诸暨市人民法院进行具体协商,提出了“无害化剥离资产,有效性利用资源,最大化保护权益”的处置原则,同时多次前往北京、温州等地与法律人士进行探讨,因案制宜,确定了“清算式”重整计划。
在本次会议结束之后,管理人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履行管理人的应有职责,根据本次会议的决议,积极推动振越建设破产重整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债权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