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8-06-20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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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精工阀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月4日裁定受理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为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4月19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交诸暨市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精工阀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月4日裁定受理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为浙江雅迪纤维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4月19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交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在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并通过了以下5项方案或报告:
1、《继续营业方案》;
2、《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
3、《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方案》;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5、《管理人报酬及破产费用报告》;
在会议的表决统计过程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振邦破产团队工作人员进行了评价,在“管理人履职评价”表中均给予了“满意”的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