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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开始了!

2019-08-05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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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7日裁定受理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6月5日裁定将该案移交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7月26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681破24号公告,确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7日裁定受理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6月5日裁定将该案移交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7月26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681破24号公告,确定债权人应在2019年9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

诸暨日报刊登公告(2019年7月31日,第6版)

 

债权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如合同、协议、往来帐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时随带上述材料原件供管理人审核;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二、注意事项:

1、以上申报材料,请一式贰份提供给管理人;

2、审核债权过程中,管理人如再行要求审核证据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证据原件;

3、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孳息计算截止日期至本案件受理日2019年5月7日为止,申报截止日为2019年9月6日;

4、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申报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5、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炭素墨水。

三、特别提醒:

有关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可在管理人网站www.zxcpa.net.cnwww.zjzhenbang.com进行下载;有关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相关信息,管理人也将及时发布在网站上,敬请债权人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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