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研究 | “王者荣耀”公益诉讼案诉讼主体资格探讨

2021-06-22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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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公益诉讼案诉讼主体资格探讨

孩子网络游戏成瘾,荒废学业,已成为无数家长的恶梦。2019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收到多名人大代表转来的群众来信,其中一封信是上千名家长联合签名,强烈要求国家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监管。有全国人大代表指出,“孩子沉迷游戏这一社会问题已成为待爆发的火山”。

为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修订增加、完善多项规定,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其中特别强调了平台应该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消费、打赏的功能,还有相关配套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等等。

同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就腾讯运营的“王者荣耀”手机网络游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一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网上呼声极高,尤其是作为家长更是强烈支持。但撇开起诉的实体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单从程序法层面考虑,在此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有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吗?

对于“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明确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概括而言,“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以及《环境保护法》第58条均对公益诉讼的原告做了明确的规定,但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6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上述条款提到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可以在未成年权益受到侵犯时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是指,当具体的未成年人权益受到损害,而该未成年人又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或者具有监护职责的组织代为提起诉讼,归根结底还是属于私益诉讼,与公益诉讼是两回事,由此可以得出,法律并没有规定相关组织就未成年权益保护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因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王者荣耀”侵犯未成年人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许符合公益诉讼的基本特征,但该中心是否具有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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