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措并举为企业减负

2016-04-11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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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浙江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从以下八个方面提出多项意见,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浙江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从以下八个方面提出多项意见,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第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按现有费率的70%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简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结算程序,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并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4、全面落实减税清费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简化优惠办理手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只需备案,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国家和省明确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涉企收费项目,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转为经营性收费,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取。

第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促进机械化生产,鼓励企业加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机器换人”投资,争取每年减少生产一线简单用工50万人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8%以上。2、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调整幅度基本与劳动生产率相协调。3、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降低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比例,对自缴纳工资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4、降低社会保险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实行临时性下调,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费率由1.5%降为1%。继续贯彻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下降政策。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确定2016年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第三、降低企业用能成本。1、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47分,同时支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电价,全年直接交易电量争取扩大到200亿千瓦时左右。2、对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用电实行优惠电价。2016—2017年,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执行,免收基本电费。3、对自备电厂关停后的企业用电实行优惠电价。对按规定期限全厂关停地方自备热电机组的企业,在关停后3年内,按其关停前3年机组的平均发电量享受用电电价优惠,标准为现行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元。4、降低企业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户用气省级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1元。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元以内。城市燃气管道输配价格下降20%以上,全省终端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每立方米3.4元。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选择执行居民气价;已实施阶梯气价的,可按当地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

第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帮扶企业,规范存款及账户招投标定价行为,对困难企业进行分类帮扶,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严禁在存贷款利率以外附加条件、支付费用,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2、创新企业融资机制和方式,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支持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比例,积极推广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和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融资创新,大力发展设备融资租赁,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加快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3、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金融产品,利用成本更低、期限更长的主动负债工具,从全国金融市场筹集资金,替代高成本负债产品。扩大全省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大力支持企业发行新公司债。4、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进一步扩大市、县(市、区)政府应急转贷基金覆盖面和资金规模,加强对困难企业的贷款周转支持,推进小微企业贷款“以贷还贷”等续贷模式的增量扩面,加快推动“无还款续贷”“年审制”等还款方式创新向中型企业延伸,建立省级金融机构与重点市、县(市、区)政府的对接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企业“两链”风险化解。推动银行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做到应核尽核。

第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1、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新建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项目的企业、占地广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作为“确属发展前景较好,但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的纳税人,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优惠政策。2、创新土地出让方式,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采用出让年限小于50年、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3、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根据土地规模、土地估价结果、土地市场情况等,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4、支持标准厂房建设,将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鼓励利用“三改一拆”拆改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建设标准厂房,2016年新建标准厂房500万平方米。鼓励标准厂房微利出租或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割转让。

第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1、全面规范港口、机场、公路经营性收费,禁止限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规范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管理,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整车式称重系统建设,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积极发展高速公路货车非现金支付业务和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在提高使用率的同时,对货运车辆通行收费实行优惠。2、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组织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加快构建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等多式联运体系。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重要港区、物流中心集疏运通道和重要产业集聚区物流通道建设。

第七、降低企业外贸成本。1、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和海关监管区服务收费,下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0%收取安全产品制售费。2、优化出口退税办理,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核手续,开展“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3、提高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三通”(通报、通检、通放)、“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一体化业务改革,加快推进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工作方式。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范围。4、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直接与海外客商进行交易,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外贸代理平台,简化企业在海外投资建厂自用产品和在国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产品的相关出境程序,切实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结汇、退税、报关等相关成本。

第八、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1、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项目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改革试点,逐步实行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开展非独立选址项目不再审批制度试点,深化推进“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加快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加强涉审中介治理,对实行市场定价的涉审中介服务,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中介服务收费合理下降,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开展收费成本评估,适当下调收费标准,适当下调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3、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大力推广网上办税,积极推行企业涉税事项全省通办,优化办税流程,简并申报缴纳次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缴纳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述经济发展战略意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优化成长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把企业减负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减负工作内容,畅通企业负担反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行动和宣传活动,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涉企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摊派,凝聚合力,整合资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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