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航暴力驱客 乘客何以维权

2017-04-14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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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4月9日,从芝加哥飞往路易斯维尔的美联航3411航班上,一名亚裔面孔的男子满脸血污,被3名机场安保人员暴力拖拽下飞机,此事引起海内外哗然。据悉,因美联航公司超售机票导致内部员工无法登机,为给其员工腾座,遂要求四位乘客下机。69岁越南裔乘客Dao以行医为由拒绝下机,被3名执法人员暴力拖拽下飞机 ...

美东时间4月9日,从芝加哥飞往路易斯维尔的美联航3411航班上,一名亚裔面孔的男子满脸血污,被3名机场安保人员暴力拖拽下飞机,此事引起海内外哗然。据悉,因美联航公司超售机票导致内部员工无法登机,为给其员工腾座,遂要求四位乘客下机。69岁越南裔乘客Dao以行医为由拒绝下机,被3名执法人员暴力拖拽下飞机,导致受伤流血。此后,该事件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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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票超售可以作为“拒绝登机”的理由

在美国,超额售票是航空公司为了节省成本的一种惯常做法。而且此种做法在美国交通部的超卖条款第14条中有明确规定,所有美国航空公司都可以超卖座位,对于超卖的座位需要乘客离开的,航空公司最高补偿不超过1350美元。因而,美联航有权超售机票,且超售机票可以作为拒绝乘客登机的理由。

2、美联航是否有权驱逐已经登机的乘客

根据联邦法律14 CFR 253规定,航空承运皆须受“运输合同”(简称COC)的调整。COC同时约束乘客及承运人,其保障了乘客的合法权利,也对航空公司施加了义务。美联航的COC中包含的两条不同的条款,即Rule21“拒绝运输”条例及Rule25“拒绝登机补偿”条例,对于本案可能存在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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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25,只作用于拒绝登机,即美联航有权拒绝乘客登机。COC合同设计该条款有其联邦法依据,且深受美国Ralph Nader案件影响,同时该条款在英国和欧盟也很常见。但问题在于,美联航是否有权将一个已经登机的乘客从飞机上赶下来。该条款中只出现了“已被拒绝登机的”和“拒绝登机”的字样,根本没有提及要求已经登机的乘客放弃他们的座位。从文义看,拒绝登机,也就意味着此时乘客尚未登机。该条款只能适用于乘客登记之前,航空公司有权拒绝其登机;而无权把一个已经登机入座的乘客驱赶下飞机。如果美联航让一个已经登机并入座的乘客下飞机,那就必须依照COC中的另一条例——“拒绝运输”。

Rule21“拒绝运输”条例,不同于Rule25,其清晰地规定了一个已经登机的乘客可以被驱逐下飞机的20多种情形,包括野蛮行为,醉酒,医疗隐患或者医疗问题等等。然而,在这20多种情形里,没有一处谈到“超卖”或“为了运输其它航线机组人员的需求”这样的内容。尽管该条例赋予了美联航在任何时候从飞机上驱赶乘客的权力,却未赋予美联航可以凭借超卖或者为内部员工腾位为由而驱逐已登机乘客的权力,因而美联航无权驱赶已经登机的乘客。

3、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过当的问题

据网传视频,芝加哥机场安保人员极有可能涉嫌暴力执法。美联航在要求乘客Dao下飞机被拒后,请求机场安保人员登机带离乘客。安保人员涉嫌过度使用武力,将乘客打的满脸是血,而且强行将其拖走,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据悉,美联邦政府已介入此事,相关人员已被停职调查。

目前,该乘客已就医且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拟提起诉讼,若其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很可能将获得一笔不菲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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