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的风险防范
2017-05-17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资讯概要: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对于建筑业产生了全方位地影响,其不仅涉及会计税务知识,还涉及工程造价知识,亦涉及法律知识,是一个多领域交叉的实践难点。 ...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对于建筑业产生了全方位地影响,其不仅涉及会计税务知识,还涉及工程造价知识,亦涉及法律知识,是一个多领域交叉的实践难点。
施工企业想要实现税负减轻,需准确理解“营改增”的政策含义,并结合建筑业及自身实际进行规划,及时进行改革。
本文将从6个方面阐述“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的风险防范。
2015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建立试点,将建筑业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缴纳营业税向缴纳增值税的转变。
与此同时财、税总局还发布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营改增”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对于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及税务制度的完善促进作用明显:
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是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
也是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
1、短期内施工企业税负可能不降反增
施工企业成本主要来自劳务成本、劳务派遣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身员工的劳务成本是不能进行抵扣的,而劳务派遣和建筑劳务分包目前暂未纳入试点。
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涉及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企业不愿背负17%的高额税率,放弃一般纳税人资格,导致的结果则是施工企业进项税额减少,实际税负加重。
施工企业的很多材料成本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如临时拆迁、临时占地补偿款等。
2、虚开增值税发票法律后果严重
虚开发票的行为容易被查处,一旦税务部门发现疑点对企业重点审查,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单位直接负责人将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乃至无期徒刑。
3、施工企业资金流缩紧、管理水平滞后
如因分包工程迟延验收导致总包无法取得分包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因未向材料商迟延付款导致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根据目前的市场实际,集团公司参与投标后,由子公司或者另行成立某个项目部进行施工,导致纳税主体不一致,进而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挂靠模式下,施工方为降低成本,采购时往往不要求提供发票,导致被挂靠方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发票。若被要求强制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导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
风险管控要点:
1、施工企业,必须了解业主对增值税发票的需求性,避免工程项目的甲供模式;
2、对现有资质进行梳理、整合,采取最优方式进行投标,尽量减少企业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资质共享,同时避免将自身资质出借给其他单位尤其是无资质单位或个人;
3、加强合同谈判和审查:
一方面,施工企业要针对不同的业主制定不同的谈判策略,最大限度消除材料甲供模式的影响,争取将增值税税负向业主单位移转;
另一方面,“营改增”后签订合同务必注意合同总价是否含税,且后期如进行索赔除基本造价外可以要求计算销项税,至于税率看实际情况而定。
专业分包:包含大量的材料设备,相关进项税由分包方予以抵扣,虽然总包方可以取得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但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分包方一般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但总包方并非直接采购,只能按照11%的税率进行抵扣,此中6%的税负完全是一种损失。
劳务分包:单位其资质和能力规范要求不同于专业分包,很多提供服务业统一发票的劳务分包方在“营改增”后依然只能按照服务业开具发票,其结果就是施工单位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而且劳务成本方面统一税率11%也比之前的3%高出8个点,反而会加重建筑企业的税负。
风险管控要点:
1、加强与分包单位的结算工作,可事先就发票的类型、税率等进行约定,但必须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
2、专业分包中包含着大量的材料、设备,对于这部分的价格,施工企业可以适当压价。
3、对于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分包,采用纯劳务分包的方式,仅约定人工费即可,至于工程所需的小型机械设备及辅材,由施工企业即总包方自行采购以便抵扣。
对于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分包,则提前在分包合同中进行约定,将不能取得专票的部分工程费用纳入劳务分包范围,由分包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抵扣。
1、加强财务管理
“营改增”后,财务人员可能需要对材料买卖、与发包方验工计价、与分包方验工计价等多个环节进行会计核算,以明确增值税的抵扣金额,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大大提升。
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尽快适应“营改增”后的抄税、报税及认证工作,区分附加税和个税的申报,加强应收账款的清理,确保企业的资金流稳定,同时在以往营业税的计征方式的基础上,对工程结算、成本管理等进行合理调整,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2、加强税收规划
无论总包合同,还是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在谈判之初就应尽可能的约定材料采购由施工企业负责;
同时对于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尽量选择具有一定行业知名度、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对于工程验收计价的时间进行明确,减少结算时差造成施工企业垫付税金的不利影响。鉴于人工费难以取得抵扣凭证,建议施工企业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成本投入,尽可能提高自身机械化程度。
3、加强企业自身管理
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条打通,上下相扣,前后抵销,建立“价税分离”的定价机制,计价时全部采用“裸价”,“价税分离”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等,同时考虑市场价格可能的变化,重构计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