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执行那些事之公司对外执行担保

2018-03-02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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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执行担保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方面增加了债权人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适当延缓债务履行的期限,帮助债务人整顿生产经营,筹措资金,提高偿债能力,对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为统一法律适用,充分发挥执行担保的制度优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3 ...

执行担保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方面增加了债权人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适当延缓债务履行的期限,帮助债务人整顿生产经营,筹措资金,提高偿债能力,对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为统一法律适用,充分发挥执行担保的制度优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担保规定》),该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一、何谓执行担保

区别于普通民事担保,执行担保只能是针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要向法院提出并有担保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书面承诺。当事人私下达成的担保协议或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其中包含担保条款,并非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签订,亦未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许可,不产生执行担保效力。

《执行担保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第四条  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

提供财产担保的,担保书中还应当载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等内容。

二、公司提供执行担保的成立要件

《执行担保规定》强调对于公司提供的执行担保,需提交章程及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司法实践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即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并不少见。由于《公司法》第十六条也没有明确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法律后果,普遍观点认为《公司法》第十六条为管理性强制性规范。根据公司代表理论,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做出的行为即是公司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也应由公司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即使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保护相对人的交易安全,也并不能据此认为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结合《公司法》第十六条、《合同法》第五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更多认定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执行担保规定》强制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时提交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实际上是将公司内部约定效力扩大化,否定了以往关于《公司法》第十六条为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的观点。但不可否认该条规定如果严格实施将会效果显著,因为执行担保不同于普通担保,执行担保需将担保书提交法院,因此只要法院坚持严格审查,即使担保双方具有担保的合意,也不会出现以往实践中经常发生法定代表人私人担保的情况。《执行担保规定》前述规定一方面在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也在于避免各方对公司提供执行担保的效力发生争议,进而影响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实现。

《执行担保规定》

第五条   公司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提交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合同法》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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