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安全生产法》之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
2019-04-23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资讯概要:
2019年4月23日晚7点,振邦所全体律师齐聚会议室,学习并探讨了由斯铁峰实习律师主讲的《解读<安全生产法>之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相关内容。 ...
2019年4月23日晚7点,振邦所全体律师齐聚会议室,学习并探讨了由斯铁峰实习律师主讲的《解读<安全生产法>之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相关内容。
一、安全生产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而且有较为明确的处罚措施。出了事情谁也逃不了。
案例:江苏盐城响水县爆炸事件一-整个化工园区关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主要负责人: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范围,考核标准;保证资金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凭资格上岗;三同时;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淘汰旧工艺设备;隐患排查及记录,通报;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厂房出租和承租;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即保证资金投入;具备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组织抢救不擅离职守
二、相关案例:谁也逃不了--事故负责人的刑责案例 事故调查报告
三、安全负责人的安全法律风险把控
四、没隐患--没事故--没责任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解读:
---预防的作用大于事后公关。
---安全生产事故,只能预防,不能杜绝。
---减少小事故,降低大事故的概率
怎么免责:“尽职”免责
如何“尽职”:1、全员态度能力——管的人敢管、肯管、会管、善管;各级各岗位重视安全,发挥好全员的作用 ;2、原则性要坚守——坚持原则,做好本职工作;3、不能出大事——减少小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4、不能做无名英雄——应留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痕迹;5、落实主体责任——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实现本质安全。
四、相关负责人尽职“免责”
五、术业有专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