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资料下载
2024-08-14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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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要: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杨丹东的申请,于2024年8月12日裁定受理杨丹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杨丹东的申请,于2024年8月12日裁定受理杨丹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杨丹东的债权人应在 2024 年9月2日前,向杨丹东管理人(通信地址: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 号万达财富大厦16 楼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 何雨梦; 联系电话:18367523589 ) 申报债权 。 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 限制杨丹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9 日9时0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 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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