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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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郦国敏与被上诉人陈炬损害公司权益纠纷-
董事自我交易指董事或董事的关联人与公司之间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按董事是否直接作为一方当事人而区分为直接自我交易和间接自我交易。董事自我交易是董事与公司间利益冲突的典型形式,是基于董事所处的特定地位及其所持有的控制权而产生的、并极易引发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公正后果的特殊关联交易。了解详情
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视角+
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濒临破产的建筑企业,从起初的破产清算申请,到后来重整方案的顺利执行,其所涉及到问题是方方面面,艰难而曲折,破产合议庭成员和管理人团队突破重重的工作障碍,在保留振越建设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最大化的保障债权人的清偿比例,避免了恶劣局面的发生,有效的挽回了各方面的损失。了解详情
浙江友谊特种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投资人视角+
2017年6月8日,浙江省首例钢铁企业破产案重整计划表决通过,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受“重整投资人”委托,参与了整个重整过程。了解详情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行为效力的认定+
“公司治理”成为时下最流行的语汇并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而所谓“公司治理”从某种角度上讲也就是为促使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行使公司权力而对其进行赋权、控权的董事法律制度,其中较多提到的是董事的忠实义务。董事忠实义务的客观性义务即避免自己的义务和个人私利冲突,自我交易作为利益冲突的最基本形态一直以来受到了法律制度的规范。我国《公司法》对于自我交易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了解详情
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争+
本案系因朋友间借名义出资成立公司所引发的纠纷,也就是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利益纷争。张某与李某对于成立公司的法律风险均未予以足够重视。本案中,因为公司经营成功,李某便通过主张确认其公司股东资格要求分享利润,但如果公司经营失败,张某便也有可能持李某所出具的借条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李某40万元借款。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是朋友间的经济账。本案之所以引发争议,其主要原因是在于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没有一份关于双方实际地位的确认协议书,致使无法还原案件真实面目,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只能依照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而工商机关等政府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然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张某光凭李某出具的借条借以否认李某未实际出资,不享有股东资格的抗辩不予采纳。了解详情
孕产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了解详情